退換貨政策
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您於官方商城購買的商品享有收到商品次日起 7 天的鑑賞期。請注意,鑑賞期為提供您「檢查商品」之權益,並非試用期

「球類商品(如 X-40、靜音球等)為運動消耗品。依消保法規定,您享有 7 天商品鑑賞期(非試用期)。收到商品後可拆封檢查,惟退換貨之商品必須維持全新未落地、未經使用、且包裝配件完整之狀態。若商品已有使用痕跡、髒污或損壞,致無法回復原狀,恕不接受退換貨(或需酌收商品折價之整新費用)。」

申請方式

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  
若您已收到紙本發票,退貨時請連同「購物發票」一併退回。 

客服信箱:franklin.pb.tw@gmail.com

客服專線:06-7213838

聯絡地址:台南市佳里區海澄里佳青路一段191號

網購鑑賞期並非試用期 
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,或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。商品退換請務必保留商品完整性。退貨商品需包含原始包裝且包裝不可損毀。 

退貨流程: 
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換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將由我端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。 

退款方式: 
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

請您注意,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 

  1. 商品已拆封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  2. 外包裝輕微的摺痕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。
  3.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  4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  5.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 、 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 、 退費 。

符合規定下合理退貨 

客戶無需負擔運費及手續費用(特殊敘述商品例外)。 

可在申請退貨頁面查詢退貨進度,或來信franklin.pb.tw@gmail.com 也可來電 06-7213838 與客服人員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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